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同意,学生工作部(处)拟面向校外以事业编制形式公开招聘心理素质教育中心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组织开展心理素质宣传教育活动;
2. 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
3. 组织开展新生心理普查、约谈工作及研究生复试心理筛查工作;
4. 组织开展心理排查、心理研判、精神类问题筛查工作;
5、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
6. 讲授心理素质教育必修课、选修课;
7. 联系学院,指导、协助学院开展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
8. 做好辅导员心理专业技能培训与学生心理骨干培训;
9. 做好心理素质教育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
2.中共党员,北京生源优先;
3.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本、硕、博均为心理学专业者优先;
4.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心理工作;
5.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承担高强度工作任务;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处理能力;
7.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8.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可以独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等相关课题研究;
9.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
2.岗位申请表
3.本人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海外学历者,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书等)
(二)笔试和面试。统一组织笔试(含心理测评)和面试。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邮件、电话等通知。
(三)实习考察。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进行岗位实习,考察应聘者的实践能力、人岗匹配度等。
(四)确定人选。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并公示。
(五)体检入职。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对于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四、岗位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为我校事业编制岗位,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编制聘用合同,按学校相关政策确定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保险及公积金。2.学校为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解决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毕业生须满足上级部门落户要求。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于2025年2月16日24:00前将应聘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所应聘岗位的联系邮箱buptxlzx@126.com,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本次招聘不接受纸质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填写不清者,将被视为无效应聘。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10-66605525
北京邮电大学
人事处 学生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