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项目申请时间和提交资料的注意事项

 

学校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时间

Linkooping University, Sweden: 2005年12月29日至2006年1月3日
The 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2006年1月5日至10日
The University of Liverpool: 2006年1月5日至10日
The University of Brunel: 2006年1月5日至10日
The University of Leeds: 2006年1月5日至10日
Queen Mary College of the University of London: 2006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
其他学校:在对方截止日前随时申请。


关于提交申请资料的说明

1. 我校无特别要求的,请按照所申请学校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最后由国际处统一寄送对方。
2. 成绩单必须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教务部门的要求开具(毕业前院教务科,毕业时校教务处)。成绩单上应包括专业课和非专业课,选修课和必修课等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不得任意删减增加课程,更改考分。不及格的分数请按照院里或学校教务处的规定处理。
3. 如果对所申请专业有所帮助,有辅修课程的同学可同时出具辅修课成绩单,要求同上。
4. GPA的算法和专业课的界定请参见国际处主页的规定。
5. 推荐人需要几名以及符合何种职称,请参考对方学校关于推荐人的要求,国际处无特别要求。关于推荐信的通常标准,如何准备请自己上网查询或咨询同学,一般要由推荐人签字,并装信封,封口处签字。
6. 如提供获奖和荣誉等证明文件,请注意在复印件上或单附纸用英语加以说明。
7. 在读研究生参加交流项目需提供导师及院里同意该生中断或终止学业出国学习的证明。
8. 交纳通讯和服务费1500元,从国际处领取交款通知单交到学校财务处,并返回回执。每申请一个学校交一笔费用,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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