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归档工作中的法律依据及对违法行为的认识

一、立卷归档工作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6年修正;
3、《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1989年颁布;档案法和实施办法主要讲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4、《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节选),1993年11月16日 国家教委发布
5、《北京邮电大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规范》,2006年制定;
6、《北京邮电大学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006年制定;
7、《北京邮电大学档案管理条例》,2006年制定
(一)每部法律大体要讲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确定了档案的特有属性和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特有属性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二方面:明确规定了我国档案和档案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级领导;
第三方面:规定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目、提供利用和编辑研究等几项内容。
第四方面:规定了档案的开放和公布权限;除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档案,一般保存30年后就应向社会开放;
第五方面:对档案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六方面:规定了法律责任;就是对对违法行为做了相应规定。
(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规范了什么?
四条基本原则有:
第一条, 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高等学校档案。(什么是高效档案)
第二条,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工作是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效档案的重意义)
第三条,高等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管理方式)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如何管理)
(三)北京邮电大学档案管理条例规定了什么?(第十一条)兼职档案员的职责
(一)按照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电子文件、声像材料、实物等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坚持平时立卷的原则,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题名准确,录入规范,装订整齐。
(四)注重与纸质文件对应的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
(五)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六)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检查、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
(八)加强与档案馆之间的工作联系,不断改进工作。

二、哪些行为是属于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档案违法行为?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它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的;
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9、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10、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11、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12、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复印件出境的;
13、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的。

三、立卷归档单位容易发生的档案违法行为是什么?
1、不建档
一是侵犯了《档案法》和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包括不建立档案,不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不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等;
三是行为结果是妨碍了档案的形成和档案工作的建立;
四是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单位的负责人;
五是不建档行为一般出自过失,但经警告仍不改的,则属于故意。
2、不归档
一是侵犯了国家立卷归档制度;
二是行为方式是不作为;
三是行为结果是造成应归档的材料的流失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危害;
四是违法行为的主体一般是个人也有的是单位;
五是不归档或不按期归档的行为,一般出自过失。
3、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一是侵犯了《档案法》和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
三是行为结果是造成档案各种形式的损害、损毁,如火灾、水灾、虫害、霉变等;
四是行为主题一般是事故单位的领导或档案工作人员;
五是违法行为一般处于过失,但严重失职和玩忽职守,则属于故意。
4、擅自销毁或不按规定程序销毁档案
销毁的程序: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有档案馆登记造册,聘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鉴定小组。鉴定小组将拟定销毁的档案提出分析报告和清册,上报校领导审批。还要到专门的销毁地点,还要有专门人员监销。在这方面的违法行为会造成档案的流失或失密等。

结束语:档案界大的方面讲叫“依法治档”,具体工作叫“依法立卷归档”,近几年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法的宣传教育下发了很多文件,做了很多工作,今天我们算是一点常识,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并通过大家扩大宣传范围。谢谢各位老师!!

 

北京邮电大学档案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