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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10-13 15:31 出处 :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等有关规定,北京邮电大学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欢迎对此项目有意向且承接能力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北京邮电大学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二、项目内容

存放方式:定期存款,存期一年

资金规模:总额15亿元,计划投入规模分别为8亿、5亿、2亿

三、合格服务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服务商本部设在北京市或在北京市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参选银行的分支机构应当获得总行或在京的一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选择,否则所有相关单位的响应无效。同一家银行机构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竞争性选择,允许以其分行或者分行授权分支机构为主体。

3.服务商必须提供廉政承诺书。

4.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服务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没有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择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提供资料

参见附件响应文件

(二)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102817:00

1.电子版响应资料

加盖公章扫描的响应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ongming@bup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

2. 纸质版响应资料

请于2022102817:00前发出,邮寄至学校。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邮寄前电话咨询收件人及收件电话)

五、评选要求

北京邮电大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成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的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分结果推荐中选候选服务商,报请学校集体决策后,择优确定23家存放银行。

六、其他说明

服务商存在以下行为的,取消该银行参与竞争性选择项目资格,已将该银行确定为中选银行的,应当收回定期存款:

1.未按照以下内容提供真实、准确材料的;

1)银行评分指标所载相关材料;

2)加盖公章的廉政承诺书;

3)竞争性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2.拒绝向出具廉政承诺书的;

3.拒绝按照以下内容签订相关协议的:

1)服务商被确定为资金存放银行后,北京邮电大学在预测资金流量基础上,确保资金支付需要,合理确定资金存放的规模和期限,与银行签订资金存放协议,全面、清晰地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资金存放协议签订后,银行应履行参与竞争性选择时做出的全部承诺。

3)资金存放协议生效是北京邮电大学在银行办理资金存放业务的前提条件。

4.未履行承诺利率及相关支持服务;

5.发现并经核实该银行未遵守廉政承诺或者存在其他与北京邮电大学资金存放相关的利益输送行为,学校将取消该银行参与此次资金存放的分支机构1年内参与我校资金存放的资格。

七、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2661



  • 附件【响应文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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