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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孔子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 2012-04-12 15:25 出处 :

 

北京邮电大学孔子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规定,结合我校孔子学院建设的特点,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人事管理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人事处同意,我院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孔子学院教师1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要求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及国家汉办和北京邮电大学的有关规定。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斐济)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能够适应当地的政治环境;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有团队精神。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3.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学专业为对外汉语教学、英语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者优先;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英语交流熟练,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具有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评估、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6.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服务于教学的能力。
 7.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的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 
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性格开朗,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交往能力。
 9.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10.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11.能够连续驻外工作3—4年以上。
 12.北京市户口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四、应聘程序
  有意者请于2012年4月18日前将《岗位申请表》、个人简历(附相关资历证明)通过邮件提交电子版至人文学院院务办公室,邮箱  地址:rwxy@bupt.edu.cn。经资格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答辩、面试等环节。
  联系电话:62282105
 
 
       
                                             北京邮电大学
                                             人事处 人文学院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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