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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发布时间 : 2018-09-21 10:01 出处 :

1、拟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考生,请报考前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upt.edu.cn 仔细查阅《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全国统考硕士招生简章》,并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不按招生简章和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从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9年我校招生简章中部分导师只有一个招生名额,建议报考的研究方向只有一名招生导师的考生务必事先与导师取得联系,再进行网上报名。

3、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规定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国家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4、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两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是采取多种方式和周末假期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有一定数额的国家奖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5、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7、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8、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

9、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务必登录我校研招办网站(http://yzb.bupt.edu.cn)查看同等学力附加报考条件!不符合附加条件的考生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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