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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 : 2018-10-17 15:15 出处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只有“普通招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报考资格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未经上述单位审核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考生须按要求向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经本人确认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四、报名流程

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招生生源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六、招生人数

2019年以“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2名(限于西部民族地区非汉族考生)。

七、面试答辩

因我校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招生名额为2个。当初试和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超过2人时,进入学校组织的面试答辩环节。学校组织不少于5人专家组参加面试答辩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来进行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到申请者。

八、复试、录取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合格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3、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九、学费、学制及收费

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与普通计划学生相同。我校将按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十、其他

2019年北京邮电大学不接收以“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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